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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宇: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顶层设计,夯实国资监管新体系

编 辑:广东省社会政策研究会信息中心

  正值2018年春节伊始,万象更新、共襄盛举;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课题组于元月25日在京成立筹备会之后,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课题组组长黄光宇同志应邀赴广东成功召开了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专题研讨会。

  据国家国资委提供信息:我国已确定31家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纳入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实施方案。从时间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进度,符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计划安排。

  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课题组经深入各地进行了调研与召开研讨会,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顶层设计、“管资本为主”作为方向、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里,黄光宇组长提出新思维:以法制化、市场化的方式,清晰界定并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既是对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参与混改的一个“安心丸”,更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国有经济活力的根本保障。因此,我建议:首先应对国资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区别对待国有独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并着手以“管资本为主”作为方向,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补充。通过明确“法授权”,约束延伸于国企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管理事项,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捋顺国资监管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关系,真正将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向市场。

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课题组组长、中国政策舆情研究中心主任黄光宇同志在人民网专家慕课会上恭祝各位领导及全体学员和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春问候幸福安康

  新思维一:通过给予一定的引导、尊重和保护,使企业家成为混改的引擎

  企业的核心是人,因此应将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混改的必要基础。建议包括: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管理层对混改的正确认识。管理层的改革意识是确保混改正确方向的必要条件,应通过组织针对管理层的培训、研讨等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企业最高层明确混改的着眼点和立足点。

  尊重企业家,充分发挥其改革创新精神。善待国企中的企业家,应彻底破除行政层级,把管理层的选择权真正交给董事会,用市场化的方式选拔和培育素质高、能力强的管理层,并充分维护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核心位置。

  给予改革者足够的试错容忍度。混改着眼于国有经济的全局,就应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允许改革者试错,同时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增强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新思维二:以拟混改企业为核心、现有股东充分参与,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制定专业水平高、适合自身情况并覆盖改革全流程的路线图,国资监管机构着重做好“红线”的把控和配套支持

  混改是针对国企集团的系统性工程和综合解决方案,应将制定和执行覆盖全流程的改革路线图作为混改的成功关键。建议包括:以企业为核心,结合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和企业自身情况,制定覆盖全集团的改革路线图。该路线图在横向上应包括引入资本的详细路径,以及法人治理结构、战略发展、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组织架构、管理流程、薪酬福利、激励机制等针对企业自身的一揽子方案;在纵向上应包括推动子公司或倒逼集团持续改革创新的配套体制机制。

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课题组黄光宇组长在中科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总部调研时情景

  混改路线图应充分反映包括国资股东在内的现有股东的意见并获得其无保留支持,同时可以通过适时接触潜在投资者,以市场化为手段完善路线图。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是股东大会的批准权限,因此现有股东应充分参与混改路线图的制定。尤其在现阶段,国资股东充分参与制定并认可路线图,是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的必要保障。

  同时,针对资本市场操作经验有限的企业,方案制定过程中可考虑以市场化的手段,通过适时、初步接触潜在投资者,根据市场反馈对路线图的可行性做出完善,避免闭门造车。

  在路线图制定过程中,政府应偏重于承担好“一纠偏、两配套”的职责。“一纠偏”是侧重于审阅路线图,并重点把握政策 “红线”,防止方案“越线”。“两配套”一是协助企业制定和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二是逐步建立企业混改意向的预披露平台。历史负担过重、缺乏初步接触潜在投资者的市场化渠道,是现阶段国企、尤其是地方国企在路线图制定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重要障碍。

  新思维三: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础上,逐步疏导国企员工薪酬水平的市场化接轨,同时通过员工持股将核心员工与企业改革和发展长期绑定

  以薪酬的市场化为切入点,建立与经营效益和承担风险相对称的激励体系,以股权为纽带,形成资本所有者和核心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是资本市场的强烈要求,更是现阶段实现企业长治久安和搞活国有经济的必要条件。建议包括:疏导国企员工薪酬水平的市场化接轨。对广泛的中高层员工而言,按劳取酬是最直观的激励方式,因此应秉承变“堵”为“疏”的思路,在避免过高薪酬的负面社会效应的同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这既是避免对员工持股扭曲预期的有效方式,也是避免国企人才流失的重要手段。而推进市场化分配制度的前提,是督促混改企业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即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选聘、考核与管理经理人的机制,使得经理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从而确保经营层的权责利相对等。

  努力凝聚包括企业核心员工在内的员工队伍是社会的普遍共识,坚持在企业混改阶段推行员工持股。应着力区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应定位于针对较广泛员工且短期可以退出的福利;而员工持股应作为针对少数管理层、业务和技术骨干,在混改阶段进入、规模适中、中短期不得退出的义务,将其利益与改革及企业长期利益相绑定,促使其树立推动改革与发展的参与感和使命感。在建立此共识的基础上,在引资过程中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以避免不规范的操作为企业发展埋下隐患。

  新思维四:在混改探索过程中,广泛激发企业推动改革和创新的源动力,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核心作用,缓试点、严披露、重总结

  在严把政策“红线”的框架内,建立探索、评价、总结、再完善的良好改革环境,是推进持续混改并切实取得成效的关键措施。因此建议:

  缓设试点,鼓励更广泛企业推动改革探索。混改是一个逐步加深理解和渐进探索的过程,因而企业实施混改的动力和改革时机也会出现变化。若根据静态时点和有限条件设置试点企业范围,将混改作为政府和试点企业双方绑定的义务,有违于市场化的改革思路,更限制了非试点企业的改革探索。因此,应避免圈定混改企业范围,更应努力持续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

黄光宇组长应邀出席广东国家混改与宏观经济专题研讨会

  严格披露,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实施改革、客观评价并树立混改标杆。混改的方向是市场化,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应鼓励企业充分对接场内外资本市场,政府应着重建立并监督企业对自身信息、混改路线图、执行结果等信息在公开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而将混改的实施交给市场,让资本市场完成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充分发挥公众的有效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在政府正面引导的基础上,借助市场的力量,客观评价并树立混改标杆,从而建立良好的示范效应,并提升全社会对改革的信心。

  注重总结,根据成功案例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操作指引。政府应加强对企业混改路线图的实施进展和效果跟踪,并组织参与混改的相关方,根据实际操作及时总结标杆案例的共性经验,形成一套框架性的操作指引,在树立方向的同时,有效避免企业走弯路,并促使企业在学习先例的经验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成为新的标杆,建立持续改革的良好氛围。

(记者:赵永光 实习生:王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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